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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大批钢企被罚!
2023-09-27 13:43 浏览:

近期,多地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相关处罚信息,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了公告,其中,多家钢铁企业赫然在列,最高处罚金额达800万元,再次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合法经营敲响了警钟。

徐钢集团被罚7万元

8月10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曝光5起典型案例,通报显示,2023年6月25日,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在检查时发现炼钢二厂废钢车间热切割工刘某侠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到期未复审,仍在从事热切割作业;炼铁机修班王某禄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从事焊接作业;炼铁一厂热风炉操作工王某、徐某涛2人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煤气作业),从事煤气生产作业。

该企业上述行为均违反了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徐州市应急管理局随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上述4人无证上岗作业,并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行政处罚。

唐山国堂钢铁被罚15万元

据河北省唐山市应急管理局8月16日公布的“(冀唐)应急罚[2023]工商贸008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唐山国堂钢铁有限公司存在多项安全生产违规问题:1.1#高炉重力除尘顶部放散管口未高出平台4米(实际高出3.5米);2.2#高炉炉前出铁场开口机回路油管未设置防隔热措施;3.辊压渣罐通过区城上方氧气管道无隔热防护措施;4.1转炉加料跨折铁位地坪北侧熔融金属吊运区域未进行封闭管理;5.1号连铸机钢水罐事故回转溜槽及事故钢水罐内有少量杂物未及时清理;6.燃汽车间煤气柜入口煤气管道支管(柜前放散管道)隔断装置前未设置放散管。

根据以上违法行为,唐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条例,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

云南曲靖双友钢铁被罚5万元!

2023年8月31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典型案例情况通报”,其中显示:2023年4月19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三级巡查”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多个烘烤器煤气管道未设置吹扫和放散装置,连铸水口预热器煤气管道仅有快速切断阀,无隔断装置;一次除尘风机房两名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煤气特种作业证)”等重大事故隐患。同时,还发现新建铁水预处理(脱硫系统)、增加提钒冶炼工艺属于新建和改建项目,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问题。

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多项安全生产规定。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

广东某钢铁公司被罚45万元

2023年8月31日广东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市环(高新区)罚〔2023〕1*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烧结机头颗粒物采样口堵塞上传在线监测数据依然正常,调查认定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处以450000元罚款。

2023年5月25日上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大气处以及专家一行30人会同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广东**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烧结机头颗粒物采样口堵塞,而传输到市监控中心的在线监测数据依然正常,该数据为失真数据。调查认定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经过多番调查取证,确定该公司以上违法事实,对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

唐山春兴特钢被罚2.5万元

2023年9月1日,唐山市古冶区应急管理局发布8月份行政处罚公示,根据(冀唐古)应急案[2023]监二044号文件显示,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标准被罚4万元,违法事实为: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轧钢厂二线备品区域一正在使用的氧气带破损开裂。

以上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多项规定,唐山市古冶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2.5万元);给予该公司备品主任袁广勇罚款柒仟伍佰元(0.75万元);给予该公司导卫维修组长王超罚款柒仟伍佰元(0.75万元),累计处罚金额4万元。

长江钢铁被罚1万元

2023年9月1日,根据国家铁路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3〕第30号文件显示: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专用铁路在宁芜线毛耳山站接轨过轨作业中,存在安排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铁路机车车辆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2023年8月28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严格落实驾驶人员管理相关制度,作出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某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某某分别作出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被罚133.5万元

9月4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娄环罚决39号。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对该公司现场调研环保问题反馈,2023年8月,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湖南华菱涟源钢铁“以临时限产的方式应对检查、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无组织排放严重、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维、部分工序无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

经查该公司以临时限产的方式应对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2023年8月10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娄环责改字〔2023〕39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综合多项处罚,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对湖南华菱涟源钢铁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伍仟元(¥1335000.00元)。

本钢板材被罚8万元

9月5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案例:本溪市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根据案例内容显示,2023年5月23日21时至22时30分,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360㎡烧结机脱硫脱硝设施的厂界噪声排放进行监督性监测。2023年6月1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收到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排放部分点位超过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法规内容,经合议会研究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万元整)。

除了近期发生的被罚事件之外,临汾市人民政府和江阴市人民法院近期还在发布的文章中,提到了此前钢企的违法案例,涉及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弃物和数据造假、逃避环保监管等,最高被罚金额达800万元。

山西立恒钢铁公司被罚555万元

2023年7月11日,临汾市人民政府发布临汾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87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其中公示了临汾市曲沃县立恒公司长期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整改情况。

其中指出,针对山西立恒钢铁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尾渣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8月16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2021〕007034号),并处罚款555万元。

江阴某钢铁公司被罚800万元

2023年8月17日,江阴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某钢铁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污染大气案,其中提到,2017年6月起,某市重点排污单位某钢铁公司为减少生产成本,在公司CEMS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维保人员吴某的帮助下,由该公司烧结车间厂长李某、副厂长曹某指使工人篡改自动监测设施二氧化硫排放数据造成数据失真,逃避环保监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某钢铁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篡改自动监测数据,严重污染环境,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判处被告单位某钢铁公司罚金八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卓某、李某、张某、曹某、吴某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八万至十二万元不等。

无论是安全生产问题还是环境违法问题,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都要重视。罚款的目的旨在警示各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合规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希望各大钢企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合规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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